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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鼓励新型储能企业组建联合体积极参与国外大型光储一体化、独立储能电站等项目建设

广东:鼓励新型储能企业组建联合体积极参与国外大型光储一体化、独立储能电站等项目建设

发布日期:2023-03-25 浏览次数:461

3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能源电子信息技术及产品研发,扩大光伏发电系统、新型储能系统、新能源微电网等智能化多样化产品及服务供给。

鼓励新型储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打造国家级新型储能产品进出口物流中心。鼓励新型储能企业组建联合体积极参与国外大型光储一体化、独立储能电站、构网型储能项目建设。顺应欧洲、北美、东南亚、非洲等市场用能需求,提升“家用光伏+储能”、便携式储能产品设计兼容性和经济性,持续扩大国际市场贸易份额。

结合工业园区、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站等区域分布式储能建设,推动建设智能控制终端和能量管理系统,充分挖掘储能、充电桩、光伏、基站等分布式资源调节潜力,实现终端设备用能在线监测、智能互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23〕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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