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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出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出台

发布日期:2023-02-10 浏览次数:713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集中式扶贫光伏、特许权新能源、示范试验类新能源等实行全额保障性收购,暂不参与新疆电力市场交易。

发电企业各时段最大申报电量=交易单元对应的装机容量×(交易周期内自然月各时段对应的小时数)·K-该月各时段已成交合同-各时段申报成功但未出清电量,其中光伏发电企业仅在7:00-22:00之间折算各时段对应的小时数,火电企业K值取92%,新能源K值取80%。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

根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等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委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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